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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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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027893號郭芳灶之特別變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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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2月29日
發文字號:新院玉112司執舜字第27893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郭芳灶之特別變價通知乙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27893號寰辰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與郭芳灶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囑託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案號:112竹金職方字第251號),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節錄如下:
   主旨:依強制執行法第95條第1項規定,公告願買受債務人所有如附表(民富段2142、2143地號)所示不動產者,得於3個月內依原定拍賣條件應買。

民事執行處舜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3-03-01
  • 更新日期:113-03-01
  • 發布單位: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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