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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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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029932號劉芝羽之移轉薪資命令(已發移轉改發多人移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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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4日
發文字號:新院玉112司執莊字第29932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劉芝羽之移轉薪資命令(已發移轉改發多人移轉)執行命令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29932號陳伯岳等與劉芝羽間清償票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節錄如下:
主旨:債務人劉芝羽對第三人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之每月薪資債權,自收受本命令之翌日起,於扣除第三人已向債權人給付之金額後,應依本命令移轉於債權人,第三人應按扣薪債權分配表所示之債權比例,分別給付債權人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4   日
民事執行處莊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3-03-04
  • 更新日期:113-03-04
  • 發布單位: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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