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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039339號李中仁兼李獅之繼承人之拍賣通知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李中仁兼李獅之繼承人之第三次拍賣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39339號債權人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李中仁兼李獅之繼承人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依職權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節錄如下:
主旨:本院定於113年4月18日上午9時30分於民事執行處投標室進行投標、上午10時整開標,就債務人不動產實施第3 次公開拍賣。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17 日
民事執行處孔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3-03-17
- 更新日期:113-03-17
- 發布單位:臺灣新竹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