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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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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1年度訴更一字第000005號陳良慧兼陳金德.陳張瓊美之承受訴訟人、陳煥煒即陳文雄之承受訴訟人、陳淑娟兼陳金德.陳張瓊美之承受訴訟人之113年2月19日訊問筆錄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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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15日
發文字號:新院玉民修111訴更一5字第9233號

主    旨:國外、國內公示送達被告陳良慧兼陳金德.陳張瓊美之承受訴訟人、被告陳煥煒即陳文雄之承受訴訟人及國內公示送達被告陳淑娟兼陳金德.陳張瓊美之承受訴訟人,113年2月19日訊問筆錄影本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為111年度訴更一字第5號分割共有物事件。
      二、應送達之113年2月19日訊問筆錄影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黃志微


 

  • 發布日期:113-03-19
  • 更新日期:113-03-19
  • 發布單位: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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