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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第000256號鄭秀怡之更正起訴狀繕本、開庭之通知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新院玉民簡113訴字第 256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鄭秀怡之民事(更正)起訴狀繕本及言
詞辯論期日通知書各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51條第2項。
公告事項:
一、本案為113年度訴字第256號塗銷分割繼承登記等事
件。
二、應送達之民事(更正)起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
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鄭秀怡得隨時來院領
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3年5月13日上午9時2
0分,在本院第34法庭開言詞辯論。
四、被告鄭秀怡應按時到場。
書 記 官 黃伊婕
- 發布日期:113-04-01
- 更新日期:113-04-01
- 發布單位:臺灣新竹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