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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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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第000256號鄭秀怡之更正起訴狀繕本、開庭之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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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新院玉民簡113訴字第 256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鄭秀怡之民事(更正)起訴狀繕本及言
          詞辯論期日通知書各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51條第2項。
公告事項:
      一、本案為113年度訴字第256號塗銷分割繼承登記等事
          件。
      二、應送達之民事(更正)起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
          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鄭秀怡得隨時來院領
          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3年5月13日上午9時2
          0分,在本院第34法庭開言詞辯論。
      四、被告鄭秀怡應按時到場。

書  記  官  黃伊婕






 

  • 發布日期:113-04-01
  • 更新日期:113-04-01
  • 發布單位: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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