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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3年度竹調字第000033號崔金貴之民事起訴狀、開庭通知書
主 旨:公示送達相對人崔金貴即李春華之繼承人之民事起訴狀繕本、調解說明書及調解期日通知書各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為113年度竹調字第33號代位請求辦理繼承登記等事件。
二、應送達之起民事訴狀繕本、調解說明書及調解期日通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相對人崔金貴即李春華之繼承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3年5月6日下午4時10分,在本院第20法庭行調解程序。
四、相對人崔金貴即李春華之繼承人應按時到場。
書 記 官 鄧雪怡
- 發布日期:113-04-01
- 更新日期:113-04-01
- 發布單位:臺灣新竹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