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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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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3年度司執字第002218號王昭雄之執行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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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司執字第2218號債權人新北市板橋區農會與債務人王昭雄間清償票款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之文書節錄主旨如下:准許債權人向第三人中華郵政(股)公司湖口鳳凰郵局收取存款債權。

民事執行處戊股
書記官 曾煜智
 

  • 發布日期:113-04-11
  • 更新日期:113-04-11
  • 發布單位: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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