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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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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提存公示送達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4年度存字第000168號徐秋紋之催領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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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提存所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3 年 4 月 13 日
發文字號:104存  字第 168  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院104年度存字第168號提存人本院民事執行處莊股與受取權人徐秋紋間清償提存事件,提存物為新臺幣1,346,408元整,應送達之催領函
壹件,受取權人得隨時向本所領取。
依據:提存法第27條、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 條。


 主  任  黃錫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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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113-04-15
  • 更新日期:113-04-15
  • 發布單位: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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