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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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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2年度竹簡字第000609號蔡雅儒之民事撤回起訴狀繕本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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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公示送達本院112年度竹簡字第609號返還借款事件,應送達與被告蔡雅儒之民事撤回起訴狀繕本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應送達之民事撤回起訴狀繕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受送達人被告蔡雅儒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本件送達,自公告黏貼於牌示處之翌日起發生效力。



書  記  官  林一心

  • 發布日期:113-04-15
  • 更新日期:113-04-15
  • 發布單位: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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