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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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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051919號陳韋鈞之分配期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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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15日
發文字號:新院玉112司執賢字第51919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陳韋鈞之分配期日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51919號裕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等與陳韋鈞間清償票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節錄如下:
主旨:本院定於民國113年5月31日上午10時整在民事執行處實行分配,請依說明二至七辦理,請查照。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15  日
民事執行處賢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3-04-15
  • 更新日期:113-04-15
  • 發布單位: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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