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3年度竹北簡字第000215號陳啟峯即飛龍排骨大王之起訴狀繕本、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

字型大小: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陳啟峯即飛龍排骨大王之起訴狀繕本及
          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各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為113年度竹北簡字第215號返還消費借貸款事件
          。
      二、應送達之起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本
          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3年5月31日9時50分
          ,在本院第32法庭開言詞辯論。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 記 官 徐佩鈴

 

  • 發布日期:113-04-18
  • 更新日期:113-04-18
  • 發布單位: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