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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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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3年度司執字第002309號郭祐昇之撤銷執行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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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18日
發文字號:新院玉113司執莊字第2309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郭祐昇之撤銷執行命令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司執字第2309號馨琳揚企管顧問有限公司與郭祐昇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節錄如下:
主旨:本院113年1月17日新院玉113司執莊2309字第1134003060號、113年3月4日新院玉113司執莊2309字第1134011118號執行命令,應予撤銷。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18  日
 
民事執行處莊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3-04-18
  • 更新日期:113-04-18
  • 發布單位: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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