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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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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第000256號鄭秀怡之民事聲請撤回起訴狀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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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字號:新院玉民簡113訴字第 256號


主    旨:公示送達本院113年度訴字第256號塗銷分割繼承登記
          等事件,應送達與被告鄭秀怡之民事聲請撤回起訴狀
          繕本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應送達之民事聲請撤回起訴狀繕本,現由本書記官保
          管,受送達人鄭秀怡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本件送達,自公告黏貼於牌示處之翌日起發生效力。


書  記  官  黃伊婕



 

  • 發布日期:113-04-19
  • 更新日期:113-04-19
  • 發布單位: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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