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第000340號索爾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陳宜謙)之起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

字型大小: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索爾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陳宜謙)之起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各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51條第2項。
公告事項:
      一、本案為113年度訴字第340號返還價金事件。
      二、應送達之起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3年6月19日下午2時55分,在本院第33法庭開言詞辯論。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  記  官  陳筱筑

  • 發布日期:113-04-26
  • 更新日期:113-04-26
  • 發布單位: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