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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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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3年度統計室儲備約僱人員甄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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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報考資格:

(一)中華民國國民,年滿20歲以上(以報名截止日為準),男性須服兵役期滿(或免役)並持有退伍證明文件。

(二)大學以上畢業,具統計或法律背景者尤佳。

(三)未具雙重國籍,且非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之人員。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所列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者。

二、甄試類別:統計室儲備約僱人員。

三、報名辦法:

(一)報名方式:親自或通訊報名。

(二)報名日期:自公告日起至113年1月15日(星期一),親自報名請於截止日17點前送達,通訊報名請以限時掛號寄送(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三)報名地址:30274新竹縣竹北市興隆路二段265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統計室。(請於信封註明應徵儲備約僱人員字樣)

(四)聯絡電話:(03)6586123分機5231李先生。

(五)簡章備索:請至司法院徵人啟事網站或本院網站下載甄選簡章及報名表。網址分別為:http://www.judicial.gov.tw、https://scd.judicial.gov.tw。

四、報名應繳證件:

報名資料文件請以A4格式製作,並依下列順序排放,證件不齊或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報名亦不退件;俟錄取後於報到日繳驗相關證件正本,如發現證件係偽造、變造者,取消錄取資格,已僱用者,即予解僱。

 (一)報名表1份(請自行下載,並黏貼最近3個月2吋脫帽正面半身照片1張)。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請影印貼於指定欄位)。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或學歷證明影本1份。

(四)退伍證件或免服兵役證件影本1份 (女性免繳) 。

 (五)若具身心障礙身分者,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1份 (無則免繳) 。

五、甄選科目及計分標準:

口試:就應試人精神、儀表、表達及一般常識等項目測驗。口試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六、甄選日期、時間、地點:

(一)甄選日期及時間:113年1月19日(星期五)上午10點。

(二)地點:本院5樓會議室。

七、甄選結果及錄取名額:

甄選結果將於司法院及本院網站公告,視成績擇優儲備候用人員若干名;但甄選結果,本院認無適合人選時得從缺。(候用人員自榜示錄取之日起於本院有進用需求時依序遞補通知報到,於下次同類型甄試放榜之日未獲僱用者,即喪失錄取資格。)

八、工作內容:代理統計室書記官留職停薪期間之工作及其他交辦事項。

九、待遇:參考「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附表「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280薪點支給(新台幣37,800元)。

十、其他:

(一)本甄試係依據行政院訂頒「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之規定辦理,工作期間自113年2月21日起至114年8月10日止,僱用期間倘代理原因消失,應即解除代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救助或資遣補償,若另有違反契約情形者,隨時解除僱用。

(二)應試人地址及聯絡電話如有變更,請電洽本院統計室更新。

(三)應考人同意用人機關以電腦查詢個人資料。

(四)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適用「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及僱用人員相關規定。

檔案下載

  • 113年度統計室儲備約僱人員甄選簡章doc
  • 113年度統計室儲備約僱人員甄選報名表doc
  • 發布日期:113-01-10
  • 更新日期:113-01-10
  • 發布單位: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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