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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服務中心
一、本院聯合服務中心服務櫃檯:
1. 訴訟輔導兼查案。
2.收狀、開繳費單。
二、本院聯合服務中心其他服務項目:
訴訟輔導志工:協助民眾撰繕程序性書狀。
便民禮民志工:負責引導民眾洽公。
出納: 領取各類款項。
提存所: 獨立收狀,主要業務如下:辦理清償提存、擔保提存、領取提存物、
取回提存物等事項。
登記處: 獨立收狀,主要業務如下:
(一)辦理公益法人(社團法人、財團法人)之設立登記、變更登記、解
散登記及清算人任免或變更登記、清算終結登記。
(二)核發法人登記簿謄本。
(三)核發法人印鑑證明書。
(四)辦理法人登記證書因毀損遺失或被竊之聲請補發。
(五)辦理夫妻財產制之訂約登記。
(六)核發夫妻財產制契約登記簿謄本。
(七)受理法人登記簿、夫妻財產契約登記簿及其附屬文件之閱覽、抄錄。
三、本院非上班時間收狀服務時段及地點:
上班日:
法警室-下午17:00至24:00
假日:
法警室-上午8:00至24:00
四、本院訴訟輔導科聯絡電話:03-6586123轉1202~1203。
- 發布日期:110-05-18
- 更新日期:112-10-07
- 發布單位: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文書科